公安部悬赏5万元通缉蔡豪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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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5:26 重庆晨报 | ||||||||||
追捕:发A级通缉令悬赏5万,吉林省边境全线布控 本报综合消息昨天,记者从延边州公安局获悉,公安部已于2月3日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重大犯罪嫌疑人蔡豪文,公安机关将对提供准确线索的公民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 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蔡豪文利用职务之便,2004年2月至11月间,挪用公款350余万元,先后27次到朝鲜“英皇娱乐中心”参与赌博,将公款挥霍一空。事情败露后,蔡豪文于2004年11月19日潜逃。 为了抓捕蔡豪文,延边州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由马晓东局长亲自指挥,在边境全线及蔡可能前往的藏身地点进行布控,不惜一切代价抓捕蔡豪文。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也成立专案组,对蔡豪文立案侦查。 发现线索举报的公民,请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凡知情不报、包庇或窝藏犯罪嫌疑人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人物 蔡豪文,男,朝鲜族,1962年1月16日出生,吉林省延吉市人,住吉林省延吉市新兴街华艳委6组。身高1.70米左右,中等体形,长方脸,东北口音。身份证号码:222426196201161114;护照号码:G1105232。 案情回放 300天输掉350万 经初步核实,2004年1月至11月,蔡豪文在担任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挪用公款276万余元,借用所辖5家运输企业资金75万元,合计351万余元,其中,2004年3月,挪用州内运输企业线路招投标抵押金50万元;2004年4月至9月,先后15次共挪用本单位公款226万余元;2004年1月至11月,以个人名义向所辖5家运输企业借款72万元。 周末驾车赴朝豪赌 据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张政委介绍,蔡豪文出去赌博都是周六、周日,因为自己有私家车,而且还有出入境手续,所以可能是这些条件使他迷上了赌博,具体的原因他也说不清楚。 同事称他“和群” 在蔡豪文原来工作的单位,大家都认为他很有领导才能和干实事的能力,而且和同志们关系比较融洽,可以说是个比较不错的人。综合 媒体建议修正刑法 赌博犯罪严重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报讯据检察日报3日消息针对日益严重的赌博违法犯罪问题,国家决定从2005年1月至5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同时,为准确打击赌博犯罪,“两高”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为此,检察日报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加强相关立法工作。目前,刑法关于赌博罪的处罚规定偏轻,已不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且量刑没有档次之分,法定最高刑偏低,使得赌博的风险成本偏低。为此,建议对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有关赌博罪条款进行修正,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增设一个量刑档次,在附加刑中增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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