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老汉领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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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5:37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胡建实习生赵莹记者任传运报道因为情感上的纠纷,52岁的刘老汉起了报复心,在小食品里放进了毒鼠强,结果导致年仅7岁的男孩小小误食中毒身亡(本报曾作报道)。刘老汉因犯故意杀人罪,近日被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查,小小的外公杨某某与刘某的前妻孙某曾有不正当关系并被刘某发现,小小的母亲杨某和外公杨某某曾到刘家大闹,后来刘某和孙某离了婚,刘某认为是小小的母亲杨某从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刘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经济损失95648.0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