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5万 缉拿延边豪赌贪官(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6:0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 公安部3日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重大犯罪嫌疑人蔡豪文。 2004年2月至11月,蔡豪文利用职务之便,在担任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期间,挪用公款350余万元,先后27次到境外“英皇娱乐中心”参与赌博,将公款作为赌资,挥霍一空。于2004年11月19日潜逃。 公安机关将对提供准确线索的公民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发现线索举报的公民,请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凡知情不报、包庇或窝藏犯罪嫌疑人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新闻链接去年缉拿归案15名A级逃犯 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积极开展追逃行动,共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15名、B级通缉令逃犯120名,全年抓获的各类刑事犯罪在逃人员19.3万名。 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471.8万起,比2003年上升7.4%。其中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成为拉动刑事案件总体上升的主要因素,共立案406.7万起,占总数的86.2%。今年将针对一些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继续采取措施加大打击力度。(新华社)每两周就要到境外赌一次 2004年12月14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委和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蔡豪文挪用公款到境外赌博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称:2004年2月~11月,蔡豪文先后15次挪用本单位公款226万余元,挪用州内运输企业线路招投标抵押金50万元,借用所辖5家运输企业75万元,通过珲春某口岸分27次到境外“英皇娱乐中心”用这笔资金作为赌资参与赌博,挥霍一空。 蔡豪文出逃前,有群众举报其挪用公款赌博行为。在纪检部门要找其谈话之前,蔡听到了风声,于出逃前给某领导打电话称自己已挪用300多万元公款,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据蔡豪文的一位同事透露,蔡有私家车,由于职务关系,他和同事之间很少有来往,大多不清楚他有赌博的习惯,而且赌得这么狠。 一年之间,蔡豪文先后出入境27次,也就是说,平均每两周就要出去赌一次。出入国境,对于延边州的居民来说,还算是比较容易,但是按照有关规定,政府公务人员出入境是要有严格的申请和登记手续的,那么蔡豪文作为一个政府部门的副处级干部,又如何能够频繁出境而未被发觉呢? 延边州纪委党风室主任李敬民介绍,蔡豪文每次出境都是办的通行证,并且都没按自己的实际身份登记,蔡豪文在他的职务栏登记的是“个体户”。 蔡豪文在境外赌场一年输掉350余万元,按照他27次出境赌博来计算,平均每次都要输掉十多万人民币,但是根据我国的规定,到2004年底,公民因私出境,最多只能携带6000元人民币的现金,这350余万的巨款,蔡豪文究竟是如何带出国境的? 李敬民说,有两种可能。一是他有私家车,基本上每次都是开车过去的。边检或者海关部门可能对人身检查比较严格,对车的检查有所疏忽。二是通过银行汇款,境外的赌场在延吉开设有代理机构,他可以存了钱到赌场后再把钱取出来。(据央视《新闻会客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