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旺在鄂考察要求检察机关推动工作再上台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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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6:37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梅华峰、通讯员周泽春报道: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我省考察时指出,全国检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紧紧抓住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切实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全面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1月31日至2月3日,贾春旺在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黄远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少三,省检察院检察长靳军的陪同下,先后到黄石、咸宁、武汉等地考察检察工作,并深入到阳新县、赤壁市等基层检察院看望慰问检察干警。2月2日上午,贾春旺听取了省检察院的工作汇报。 考察期间,贾春旺对湖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方面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湖北省高度重视检察工作,既加强领导、注重监督,又全面支持,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条件和保证。 贾春旺对我省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全省检察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紧密结合湖北实际,坚持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两手抓,既注重创新又稳健务实,创造性地稳步推进了各项工作。贾春旺强调,当前,中央正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抓住这个有利契机,结合本地实际和检察业务,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贾春旺指出,检察机关要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队伍建设、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职务犯罪与诉讼监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事后监督与主动监督等各项关系,促进检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贾春旺强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反映在检察机关,就是要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等职能,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他强调,要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力度,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民愤较大的腐败案件和恶性刑事案件等,要加大查办力度。 在鄂考察期间,贾春旺与省委书记俞正声,省长罗清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道坤、高瑞科等省领导进行了会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