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评论:都是为打假为何要打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7:28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崔亮

   据《大河报》2月3日报道,1月31日,河南省邓州市工商局的8名执法人员与该市卫生防疫站的数名执法人员在一家副食店门口厮打起来。邓州市警方调查后发现,两家单位的执法人员之所以当街群殴,原来是争该由谁查处一箱有质量问题的奶粉。

  表面看来,两家单位同是行政执法,都是为了净化市场这同一个目的,可为什么还会置政府威信、法律尊严于不顾,做出如此斯文扫地的举动?对此,双方各执一词,都拿出上级的红头文件作为执法依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细想,他们执法“热情”何以如此高涨?如果他们任何一方查处后,都能秉公办事,将罚没的款项上缴国库,还会为此大动干戈吗?这不禁让笔者想起去年发生的震惊国人的阜阳“大头娃娃”奶粉事件。

  在事实初步查清后,对有关部门和官员的责任认定,却成为疑难问题。这时候工商管理、质量监督、卫生行政等部门都没有去争这个执法权,相反,他们同样也是拿出红头文件,但是找出的都是推托责任或者不担责任的理由,自己又成了没有执法权的。

  所谓的“执法权”连同政府的威信就这样被当作皮球踢来踢去,何时踢出,何时收回,完全取决于部门利益。由此表明,最关键之处还在于部门职能交叉、责权模糊,从而在体制上为他们提供了“趋利避害”的空间。同时,对某些行政执法部门而言,“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的观念有着相当的市场,由于行政审批、执法的繁杂和不透明,从而为个人权力寻租和谋求小团体利益提供了土壤。于是现实中就难免出现为利而争,为权而打,为责而推。

  由此看来,发生在河南邓州的这次“工商”和“卫生”群殴事件缘起何处不言自明。责、权、利一天不明确,行政执法部门打架就会层出不穷,“龙多不治水”也就成为必然。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