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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7:42 海南日报

  各位代表:

  受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2004年的工作和2005年主要工作打算,请予审议。

  2004年工作的回顾

  一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培育环境、产业、体制三大特色,把“在创新中加快发展”这一主题贯穿于行使各项法定职权的全过程,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与全省发展的大局结合得更加紧密,重点更加突出,效果更加明显,为促进和保障海南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在创新中提高立法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去年4月召开了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对提高立法质量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就全省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工作进行了部署。一年来,常委会审议《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等法规草案、法规修正案草案和法规性决定草案共31件,通过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26件。运用特区立法权进行立法创新亮点多,制定和修订、清理的法规数量多,是去年立法工作的一大特色。

  把推动体制创新、促进我省加快发展作为立法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把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与海南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正确把握变通尺度,着力通过立法解决体制创新、产业发展和优化环境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突出了立法的特区特色和海南特点。在制定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时,努力解决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政策性障碍和环境障碍,对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验资、缴付、经营范围等规定进行了变通,降低了私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在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时,将我省国家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纳入工伤保险体制,保持了海南工伤保险立法的特色和政策的连续性。在修订水条例时,根据我省大多数地区地下水与矿泉水、地热水具有不可分割性的特点,将取用地热水、矿泉水活动统一归口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收费,从源头上消除了交叉重复审批、多头管理的弊端。

  注重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落实“五个统筹”的要求。在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时,把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重点,从工伤保险各个环节上细化维护工伤职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具体规定与措施。在制订禁毒条例时,把教育和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作为立法宗旨之一,规定强制戒毒机构要对戒毒人员进行必要的药物治疗、生理康复、心理矫治和法制、道德教育,体现人性关爱。在修订水条例时,把水资源的保护与合理配置放在突出位置,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修订燃气管理条例时,加重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燃气价格设定了价格调整听证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法规性决定。常委会运用法规性决定较为灵活便捷的特点,抓住关系我省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长远性和全局性的事项,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适时作出决定、决议。为了从根本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环境,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全面启动了建设“信用海南”活动。决定颁布后,省政府带头贯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发挥政府在信用建设中的组织、指导和示范作用,全面开展政府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社会各方面也都积极行动起来,社会信用体系正在加速建立。为了扶持和规范我省旅游产业的发展,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纲要的决议》,突出了旅游业在我省“一省两地”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确定了旅游发展战略和规划布局,对推动我省旅游经济增长方式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变,促进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将起到重要作用。

  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开展了法规清理工作。为适应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需要,维护法制统一,对120多件相关法规进行了认真清理,对其中20件与行政许可法不相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订。

  二、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一年来,常委会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为着力点,把加强执法监督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关键环节,更加注重围绕大局抓大事、求实效,改进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使监督活动的有效性明显提高。

  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依法开展监督。为了推进我省重点项目建设,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专题报告,要求认真落实大企业、大项目带动的工业发展思路,对于一些续建、待建项目进展迟缓的问题要引起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针对当前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要求继续摸清企业国有资产的家底,依法进行资产处置,改进和完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国有企业职工权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省本级2003年财政决算及2004年上半年全省财政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0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省本级2003年财政决算,进一步严格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全面完成。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实施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海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定》情况、落实我省民族地区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优惠政策和加快海南中部地区发展情况、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专题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高院关于执行工作的专题报告,对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集中力量实施了三次执法检查。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就宜农荒地尚未分包到户、耕地保护措施不到位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不落实等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引起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抓紧处理二轮土地承包中遗留的各种问题。省政府决定在本年度清还完毕全省拖欠的农民征地款5.7亿多元。与环保世纪行活动结合进行了《城市规划法》执法检查,促进了政府依法实施城市规划和依法开展城市建设,一些突出问题引起重视,正在加紧解决。完成了《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会计诚信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还配合全国人大华侨委对我省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常委会对以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督促整改,扩大了效果。在各项执法检查中,坚持突出重点、深入现场、依法行事、注重实效,探索完善广泛调研、市县自查、上下联动、实地检查、明查暗访、反馈意见、跟踪督查环环相扣的执法检查模式,在各个环节上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检查走过场。

  做好人事任免和人事监督工作。继续组织任前法律知识测验,一年来,任命或决定任命60人,接受辞职2人,免职13人,决定撤职2人。对省发展与改革厅、卫生厅、交通厅、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等厅长和海南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进行了述职评议,结合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和司法环境,对述职内容和重点提出新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评议情况如实反馈给当事人。

  做好控告申诉案件受理和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控告申诉件858件,重点审查了30宗案件,并向司法机关函转了审查意见。常委会机关制定了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具体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着重抓好重大典型信访案件的协调督办。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723件(批),其中来信3771件,登记转办3620件,办结率96%。

  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群众监督,加强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在海南人大网上以“人大代表与网民面对面”为主题开展了三大系列的在线交流活动,先后有7位省人大代表、10位全国人大代表和13位担任厅长的省人大代表即时回答了人民群众关心的1200多个问题。还开展了网上信访。这些活动的开展,增进了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及时和有效地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增强了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

  加强对全省人大监督工作的指导。常委会组成课题组,就如何有效地行使人大监督权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省人大监督工作座谈会,认真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经验,明确了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对开创全省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改进代表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不断总结、改进闭会期间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的形式和方法,以实行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等形式拓宽代表知情参政、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种方式的代表活动。

  规范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在代表大会期间对代表议案和建议进行现场办理,着眼于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落实和相关问题的解决,及时通报办理进度,认真做好重点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开展办理代表建议、议案网上答复工作,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办理效率。全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原案5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77件,基本做到了按时办理或答复代表。

  改进代表视察内容和方式。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对重点建设项目、扶贫开发工作、食品卫生与安全等热点问题进行联合视察,约见地方行政领导,有力地推动了这些方面的工作。首次对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视察,促使有关方面解决了南渡江定城河段河道清障、修建万宁市东星至盐墩乡村公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首次在组织代表集中视察的同时,推行代表个人持证视察,并把视察与日常调查研究工作结合起来,使各项视察更加深入实际,提高了视察实效。首次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省人大代表走访原选举单位活动,密切与选民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还向省直执法单位推荐70多名人大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发挥代表在监督行政和司法工作中的作用。

  四、努力提高履职能力,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

  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学习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年来,联系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实际,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等专题进行深入的学习讨论,先后举办了5次法制讲座。进行了2003年度全省人大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在人大制度建立50周年之际,召开人大制度理论研讨会,结合立法、监督等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调研和执法调研,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

  以重大活动和纪念日为契机,深化人大制度和宪法、法律的宣传。先后组织了全省性的宪法知识竞赛,召开了全省各界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大会,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与之配合开展了有力度的宣传活动。办好《海南人大》月刊和《海南人大》网站,同时依靠各新闻单位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及其地位、作用的宣传力度,形成了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的态势,宣传的内容、形式更加丰富,效果良好。

  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充实中层领导干部,选调、招录了一批年轻干部。对机关干部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增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教育,增强了干部的法律意识,推动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了工作制度,机关各项工作更加规范。

  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组织常委会委员、机关干部和有关市县人大领导出访美国、加拿大、印度等21个国家7批27人,接待外国议会、华侨华人及友好代表团6批55人,了解各国立法和议会工作情况,拓宽了视野。协助全国人大办公厅成功举办了全国人大宣传干部培训班和《中国人大》工作座谈会,积极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各类会议和中南六省区的横向交流活动,就如何更好地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责派员赴兄弟省市区考察学习,博采众长。

  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整体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与新形势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立法工作还不完全适应我省加快发展的需要,监督“一府两院”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运用和代表工作需要进一步制度化,常委会及常委会机关的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都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这个高度,去加以分析,提出可行的办法,在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努力加以解决。

  200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05年,是我省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之际,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在新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要更加自觉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四届五次会议精神,将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创造性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更加紧密地围绕我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开展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更好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发挥主导作用,促进和保障海南加快发展。

  一、结合海南实际开展立法工作,以立法落实科学发展观

  要围绕促进“五个统筹”和打造我省环境、产业、体制特色,坚持突出重点、急需先立的原则,编制本年度立法计划。年内拟审议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三亚市规划管理、名胜景区及重点海湾规划管理、海域管理、预防职务犯罪、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等方面的法规或法规性决定。结合每项法规草案的审查,有针对性地进行立法调研。注重立法权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综合运用,对一些暂时不宜制定法规的事项,以法规性决定的形式加以规范。探索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加强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继续推进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坚持立法为民,提高立法质量。对涉及公众利益的法规草案,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以立法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的公民参与度和透明度。召开民族立法工作座谈会,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

  二、围绕增强实效加强监督工作,推进依法治省

  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和“十五”计划任务的完成,努力保障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政府工作中推行难度大、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人民群众期盼解决的问题列为监督重点。要围绕提高实效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把加强监督与推进依法治省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与“投资环境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突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等重点,注重各种监督方式的科学运用和综合运用,加强对贯彻执行中遇到问题较多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反映较为强烈的执法机关的监督,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法制环境,推进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法治化。

  对省人大《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听取省人民政府和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等报告,听取和审议城市居民“低保”工作、解决落实侨房政策遗留问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法、城市规划法和水法执法检查的整改情况等专题报告。深化、细化财政预算审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审计结论办理情况的监督,针对本年度经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支出项目,有选择地进行重点监督。实行审议事项票决制,提高审议质量和审议监督的实效。

  对旅游部门贯彻旅游法规、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对机构和编制管理、水污染防治、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结合有关执法检查开展海南江河环保世纪行活动。对以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代表视察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信访重点案件和审计结论等进行跟踪督办,切实抓出成效。对加强和规范司法案件监督工作进行探索,促进司法公正。继续开展述职评议,增强述职内容的针对性,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提高评议实效。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督工作制度,形成多种监督形式环环相扣、规范运作、上下联动的监督机制。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向社会公开人大监督的内容、方式和过程,扩大监督的社会效果。坚持执政为民的思想,加大对人民群众申诉控告的督办力度,建立健全信访体系,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络沟通,提高信访办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建立督促整改的跟踪监督机制,健全审议意见函、执法检查情况通报、重大监督事项约见、答复和报告等落实整改反馈的制度,督促“一府两院”建立相应的反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更好地为代表履职服务

  坚持和完善议事公开制度。常委会要拓宽人民群众知情、参政的渠道和途径,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制度化建设,畅通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联系渠道,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同选民的联系制度,实现同人民群众联系的经常化。

  改进人大代表活动方式,加强基础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结合立法、监督工作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代表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尤其是要在改善投资环境中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在各项活动中注意发挥代表的专长。做好做实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答复率、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总结代表持证视察、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的经验,激励代表积极履行职责。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质量。在对人大代表普遍进行履职基本知识培训的基础上,把代表培训的重点转到结合履职实践进行专项知识培训上来,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代表工作的全面加强。

  四、在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中加强自身建设

  要继续加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人大制度建立50周年之际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大局出发把握人大制度建设的指导原则、基本途径和主要任务,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人大工作的各项基本要求,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在常委会及其机关认真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常委会法制讲座和机关学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引向深入。牢记“两个务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之风、清正廉洁之风,按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以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为契机,把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要切实提高将党的主张转变为人民意志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的能力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和发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认真总结人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从组织制度、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工作制度等方面继续探索,与各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党对人大工作领导方式和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方式的制度化建设,促进人大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加强对下级人大的联系与指导。加大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改进宣传内容和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化手段,增强全社会的民主法制意识,密切人大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积极拓展我省人大对外交往的空间和渠道,增强对外交往的实效性。

  各位代表,今年的全省发展目标和人大工作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省委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依法履职,求真务实,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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