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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人向法院申请坐飞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7:48 潇湘晨报

  限制高消费让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老总们颇为尴尬,“难道叫我们去坐公共汽车吗?”昨日下午,被法院曝光的拒执人邓某来到芙蓉区法院,填写了一份报告,而这份报告的内容出人意料之外:申请于2月4日下午乘坐飞机。考虑到邓某很有还款诚意,该院已批准了这一申请。

  下午4时许,记者在芙蓉区法院执行局看到一位特殊的客人——邓某,这位身着黑衣、
头戴灰帽的44岁中年男子是长沙市某大公司的老总。“我没有还钱是有原因的,我确实资金周转不灵,公司遇上了诈骗,一家装修公司拿了我们400万元,只做了百来万的工程就失踪了,我已到雨花区公安分局报了案。”邓某认为,他被“上榜”限制高消费似乎首先应该归咎于在商场上的一着不慎。

  “我家里人看到我的名字被上报后,真是急坏了。我正在和一个公司谈业务,对方看到这个消息后马上打电话来了。”一纸《限制高消费令》让还债成为他的当务之急,“当然,我的朋友是了解我的实际情况的”。

  邓某是因为贷款购买一辆轿车而欠下长沙市商业银行湘银支行债务的,根据芙蓉区法院2004年10月19日作出的生效判决,邓某与长沙市商业银行湘银支行签订的《汽车消费贷款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但邓某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邓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之内支付银行55.3万元欠款、19940元利息、11459元损失。“这辆轿车是公司购买的,但公司贷款买车不方便,就以我的名义贷了款,现在公司没钱,自然就算在我头上了。这算是一个教训吧。”

  记者注意到,邓某与法院执行员交流时态度非常好,还款非常积极。据了解,邓某将在2月4日支付第一笔欠款,他也已与法院敲定了还款计划。“但实际情况也决定了他不能马上还清所有的执行款。”一名执行员说。

  “明天我要乘飞机去谈一笔非常重要的业务,时间早就定好了的,《限制高消费令》不准我坐飞机,怎么办呢?”虽然脸上还带着笑,但突然高起来的语调还是透露出这位老总的焦急心情。

  经过与法院的协调,邓某最后决定现场写一个报告:申请2月4日下午乘坐一次飞机。考虑到邓某积极的还款态度,法院最后决定批准这一报告。“但是批准内容之外的其他高消费事项还在禁止范围之内。”颜斌说。本报记者黄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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