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一储蓄所所长涉嫌金融诈骗被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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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7:59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3日讯今天7时许,随着由绥芬河开往哈尔滨的列车驶入站内,千万元巨款诈骗、侵占案主犯孙伟和窝藏包庇犯罪的陈海滨被哈市警方从俄罗斯海参崴解回,至此,一个由省、市、县公安三级联动,中俄警方携手作战的巨款诈骗案成功告破,其中,涉案金额933.74万元(已扣押300万财物),六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去年11月24日,通河县银监办在对该县某镇一储蓄所检查中发现,许多大额存单有
12月1日,三名储户到该储蓄所支取存款时发现自己的存款已被支取,工作人员立即调查,初步查实系孙伟利用职务之便签名盗支。通河县某金融机构向通河县公安局报了案。 经通河县公安局侦查,确认孙伟利用担任储蓄所所长的职务之便,盗支、截留大量储蓄存款,涉案500余万元。 哈经侦支队立即开展侦查,获知该所的两名工作人员均与孙伟有金钱往来,出纳员江新丽很快被抓捕归案。12月18日,当邢艳华准备远逃日本在沈阳桃仙机场出现时,被抓获。江、邢二人交待参与其诈骗、侵占巨款的犯罪事实。 此时,通河县公安局对孙伟名下的财产调查时,发现孙用赃款购置了100多公顷土地,10多亩山林、度假村、四轮车等。警方当即依法对300万元的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 经查明,孙伟自1998年开始,利用担任通河县某镇一储蓄所所长的职务之便,伙同该所出纳员江新丽、复核员邢艳华,采取私填储户取款单据的方式,大肆盗支储户存款,盗支储户存款共计人民币801.44万元。2003年,孙伟用作废的定期存单骗取储户人民币132.3万元,孙伟侵占、骗取资金总额达933.74万元人民币。 孙伟已于去年11月30日跟随旅游团出境到俄罗斯。今年1月23日,省公安厅国际刑警联络工作处和哈经侦支队追捕警官小组赶赴海参崴。俄警方外国人犯罪侦查处立即开展调查。1月31日夜,孙伟落网。 据哈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忠毅介绍,目前哈市金融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自去年以来,哈市公安部门共侦办金融机构案件3起,涉及金额越来越大。其特点是一些金融单位收钱不入账,逃避查处;工作人员利用银行行长、储蓄所所长身份私刻公章,高息吸储。警方还提醒市民警惕银行的单人联系、上门服务和高息吸储为诱饵的存储方式,避免存款被卷走。(黑龙江日报) 作者:来玉良 卢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