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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看病有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8:15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深圳市外来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日前获得通过,将于3月1日开始试行。今后,外来劳务工每月只需交4元钱,就可在住院和门诊费用上得到保障。

  《办法》实施的同时,深圳将建立外来劳务工合作医疗基金。《办法》规定:参加人到门诊就医时,使用单项价格在90元以下的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基金全额支付;单项价格在90元以上的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基金不予支付。参加人住院使用诊疗项目,单项
价格在90元以下的,80%的费用列入基金记账范围;单项价格在90元以上的,40%的费用列入基金记账范围。因病情需要转诊到街道办区域以外的定点医院,必须由牵头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参加人转诊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基金支付范围费用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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