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要求 切实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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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9:10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为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作为重要职责,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做好促进农民进城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清理和取消针对
通知强调,要切实维护农民进城就业的合法权益。一要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三要及时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四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五要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 通知还指出,今后要进一步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选择部分农民工人数较多、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较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较强的城市,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试点工作。 通知最后要求,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作为重要职责,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层层落实责任制,掌握工作进度,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国务院将组织专项检查,督促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