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抒己见:工伤“私了”留后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9:1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退休工人王某近日很是气愤。多年前,他在一起生产事故中因工负伤,所在单位因害怕不能评先进,就与他达成口头“君子协议”,“按照工伤待遇”外加每月20元补贴的代价隐瞒了事故。可是,最近上任的新班子不认可口头的“君子协议”,所以,王某急了。 工伤“私了”,后患无穷。在此,笔者想提醒职工(包括管理者),出了事故,千万不能“私了”!
首先,工伤“私了”,实质上就是隐瞒事故。 其次,由于工伤“私了”是悄悄进行的“暗箱操作”,所以事故原因就不能搞清楚,事故责任人和群众就不能汲取教训受到教育,事故责任者也得不到追究和处理。而这一切,都为今后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留下了隐患。 更重要的是,工伤“私了”,滋长了企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作风,使某些领导者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改善管理、落实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上,而是放在如何推卸责任、投机取巧上,最终将导致更恶劣的后果,吃亏的还是职工尤其是生产一线的职工。 工伤“私了”,表面上职工当时可能“占点便宜”,但长远看,其根本的合法权益将受到严重损害。由于是私下进行的,因此“君子协议”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今后,一旦出现伤情恶化或者发生其他变故,自己得不偿失时,苦果难咽。这叫“占小便宜吃大亏”,划不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