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的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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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9:1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指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的论述,不仅是对全党、也是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为此,我们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去认识,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工会工作的规律性和有效途径。 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团结起来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明显组织优势,因此工会一定要随着改革的深化,特别是针对目前经济组织形式多样化、城乡发展多元化的特点,通过不断创新,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充分履行维护职能,创建理性合法的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的机制,促进和谐社会的实现 工会组织要把履行“维护”职能作为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的根本途径与主要手段,作为工会工作最大、最重要的政治。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原有的“维护”机制和形式已明显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因此工会组织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开拓创建“维护”的新机制和新形式,形成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职工群众的利益要求和有效解决利益矛盾的新机制,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宗旨得以具体落实和加以体现。工会要发挥“代表”的优势,就应该通过源头参与把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反映上去,并通过教育和宣传的手段让党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好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党和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基础,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实现民主权利的基点和落脚点,更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企事业单位实行的职代会制度和推行的厂(院、校)务公开已成为职工群众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职工通过职代会、厂(院、校)务公开了解本单位经营生产管理情况,对发展、管理提出建议,促使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和议案的形成,使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以落实。而在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职工,同样有了解企业发展情况的权利、有选择就业去向的权利、有与业主平等协商劳动工资的权利、有监督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是否落实的权利、有劳动争议申诉的权利等。《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代会或其它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其它企事业单位工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因此,各级工会要根据实际情况探索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实现形式,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增强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的能力 提高工会工作水平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但工会组织怎样把职工团结在党的周围?怎样调动广大职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怎样保护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这既关系到工会工作的思路,又涉及到工会的工作方式、方法、运行机制等。对此,工会工作只有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去把握新形势、认识新规律、开拓新境界、探索新思路、提出新举措,才能不断提高工会组织把握和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才能真正使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加强的工会工作在新形势下向广度扩展、深度延深,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