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四项分离制度遏制执法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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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9:40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为了防止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产生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哈尔滨市南岗区环保局从健全机制入手,通过实行执法与处罚分离、现场勘察与审批分离、执法与收费分离、监测采样与化验分离,从源头上杜绝执法不公问题的发生,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执法与处罚分离是指执法人员只负责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在确定违法事实
4项分离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从源头上遏制了执法过程中腐败问题的发生,增加了环境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