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也要为农民工付工伤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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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9:41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 2月 3日电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农民工发生工伤的,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费用。 这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将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用人单位必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通知还强调,要重点推进农民工较多、工伤和职业病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矿山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劳动保障部门要制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待遇支付方式,方便农民工参保和享受待遇。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重要补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