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强令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9:47 光明网 | ||||||||
新华网武汉2月4日电武汉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活动,小学阶段不组织跨校以上的学科竞赛。 通知说,凡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各类竞赛活动,一律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竞赛活动项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组织学生参赛。
学校和学生参加经批准的竞赛活动项目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以教学班为单位集体参加。 竞赛活动举办单位不得未经批准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它名目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有关资料、书籍、器材和商品,更不得以竞赛为名,巧立名目举办收费性质的培训班。 据当地媒体报道,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已表示要坚决查处违反竞赛管理规定的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