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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将限制赖债人奢侈高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10:5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京2月4日消息(记者徐成忠)一边债台高筑,一边奢侈消费,对这些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赖账者,南京市中级法院近日作出相应对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生活上只准其温饱。

  所谓限制高消费,就是要求被执行人,平时的收入除了用于个人基本生活外,不得进行其他消费,全部用于清偿债务。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如果你是债务人,你就不能享受超过
温饱之外的消费,甚至打的、用手机都不允许。因为你欠了人家的钱,就应该把“打的”的钱省下来,坐公交车或者步行;能用电话的就不能用手机,把省下来的钱用于还债,直到把所有欠债还清了为止。

  法院对欠债人高消费行为进行监督限制的步骤是,法院首先会书面通知债务人,自觉履行“限制高消费”义务;其次,法院将通过媒体、公告等方式,公布欠钱不还的当事人的姓名、欠款情况,以及法院专门为此设立的举报电话;三是对有钱不还的当事人,经举报查实后,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罚款、司法拘留等处罚;四是对举报人实行奖励措施。除法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外,凡向法院举报“老赖”有人民法院没有掌握的财产,以及到高档娱乐场所消费等高消费行为的,经查属实,法院承诺在执行款中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额度视实际执行到位款的多少来确定,法院将对举报人予以保密。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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