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险公司前经理骗保1825万元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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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15:2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昌平)因诈骗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和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这两大国有单位保险费共1825万元,今天上午,曾任某保险公司营业部经理的陈泉山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今年42岁的陈泉山,伙同邓心志、崔自力(均另案处理)于2002年1月、8月,以支付高息为诱饵,采取冒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支公司工作人员身份、编造“国寿
案发后,陈泉山潜逃达一年之久。去年5月19日,陈泉山向警方投案自首。市一中院认为,鉴于其系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泉山有期徒刑15年,并继续追缴其犯罪所得182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