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原副省长刘克田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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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03: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新华社电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依法对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克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克田有期徒刑12年,受贿所得款物依法没收。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克田在担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新闻背景:同学夏任凡 同事张国光 刘克田在他的老师心目中是一个好学的学生。为官之后,刘克田返回辽宁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据他的博士生导师介绍,他的“英语成绩不错,对宏观经济很了解”。刘克田的博士论文题为《中观经济概论》,某位知名经济学家为其作序,博导评价“相当不错”。刘还爱好吟诗,并出版过《刘克田诗词选》。 在震惊全国的“慕马案”中,沈阳客运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夏任凡是个不容忽视的人物。2003年2月10日,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判处夏任凡死刑。夏不服,上诉。在此期间,他一直争取“坦白从宽”。之后不久,刘克田受贿事件即曝光。 据知情者透露,刘克田与夏任凡原是中学同学,“两人此前早有联系,并且很熟”。 曾与刘克田同在辽宁任职的前辽宁省长张国光的神秘消失,也与夏任凡有一定关系。夏任凡过去的同事对媒体称,夏任凡与张国光的关系极为密切,夏在客运集团做总经理的时候,凡有重大活动,必会宴请省市各大要员,而张国光总会位列其间。据中国新闻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