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禁向法院下达创收任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05:03 新京报 | ||||||||
要求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制度 据新华社长沙2月4日电从今年2月1日起,湖南省将严禁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向法院下达招商引资和创收任务,对地方党委、政府采取批条子、打招呼等手段非法干涉法院正常审判活动的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
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江说,良好的司法环境是司法公正的重要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制度,严禁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向法院下达招商引资和创收等指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