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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依法清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09:4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朱玲)昨日上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在住房资金管理岗位上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54位同志颁发了“行政执法证”。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住房保障制度,是职工群众的一种权益,目前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4670个,缴存职工86.4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近8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8.3亿元。但仍然有单位拒绝、拖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也存在个
人贷款月供不能按时缴存的情况。为此,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有54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据悉,下一步西安市还将对不履行公积金缴存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运用行政、法律手段。

  据悉,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也于昨日正式对外办公。市民只需要到友谊西路165号信合大厦五楼,就可全部办理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开户登记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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