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头号通缉犯季炳雄被判入狱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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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10:08 生活报 | ||||||||
曾被香港警方列为头号通缉犯的季炳雄因为三项非法藏有军火罪名,3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处入狱17年。 季炳雄因涉及多宗严重罪案,被香港警方称为继“贼王”叶继欢及张子强之后的新一代“贼王”,警方曾悬赏200万港元对其进行通缉。2003年12月24日,香港警方出动飞虎队在九龙油麻地一带成功拘捕季炳雄。
(新华社电)(生活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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