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交税多了可退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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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11:0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黄玉迎)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最新获悉,今年已经拿到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人,多交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退还。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本市将于近日出台转发意见。正在拟订的转发意见中,地税部门考虑允许将一个月内发放的不同名目的上一年收入合并计算,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来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计征方法的通知是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今年1月1日以后,如果本市各单位已经按照旧规定扣缴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也不用担心会造成什么“损失”,地税部门会对纳税人多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进行退税,或者在今后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中进行抵扣。对于去年年底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就不能进行退税或抵扣了。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