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妨学学计时隔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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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13:09 新京报 | ||||||||
作者:姚阿珊 日前,西城区工商分局发现一家商场未按照《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进行促销,当场要求其改正,同时,工商人员表示遭遇了处罚难题,“这个促销规范属于部门指导性文件,不能设定相应的处罚规定”(2月4日《新京报》)。
部门指导性文件不能设置处罚权,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而且,工商部门已经勒令商户改正,难道非得罚款才算处罚?如果法律不认为某种行为应受处罚,指导性文件总不能给“自己人”加权吧?所以,工商人员说遭遇“处罚难题”,缺乏说服力。 工商人员的“难题感”反映出部分执法人员潜意识里,只有罚款或扣押财物才叫执法。这是过于依赖处罚手段的执法理念。行政讲究成本,花最少的钱,办更多的事。这就要求费时费力的处罚手段少一点。美国人教育孩子有一个做法叫做“time—out”,可译为“计时隔离”,据说对美国孩子有十分神奇的威慑力。美国法律规定,小孩子必须随时有成人陪伴或看护。在这样的环境中,小孩很少感到被冷落。然而,一旦被隔离和“冷落”,自然会对孩子产生强大的威慑力。 我看这个做法,喜欢动辄“处罚”的国人不妨学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