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加班不准加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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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04:2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杨富 实习生张茜)昨日,市物价局发出今年第3号《关于春节期间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的告诫函》,郑重告诫全市各客运汽车站和客运车辆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班车辆必须按正常班车的票价和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加价和乱收费。否则,经营者须承担最高20万元的罚款。
客运收费有七诫 据悉,告诫函郑重告诫各客运汽车站和客运车辆: 一、各客运汽车站的收费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我市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客运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格,“春运”客运价格应严格按规定执行,票价浮动时间从2005年1月25日至3月5日,客运票价在原运价基础上(实行浮动的价格限于道路客运基础运价)上浮不得超过20%,超长客运运价下浮不得超过10%;对构成道路客运票价的燃油差价、客运附加费、路桥通行费等仍按现行标准执行,严禁随运价浮动。 三、加班车辆应严格按正常班车的票价和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加价和乱收费。 四、车站码头的停车场收费属于政府定价,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经营者须在售票大厅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站内设有机动车停车场的,应在醒目位置摆放由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价目牌。 六、客运汽车站的公共厕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禁收费。 七、禁止在票价外强行加价,强行搭售保险。 客运经营者乱收费最高罚20万元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经营者若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消费者若遇到客运汽车站或客运车辆乱收费,可以直接拨打12358投诉,也可以保全相关证据(索要正规票据,记住客运车辆车牌号)到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投诉。同时,消费者也可以拨打本报热线028—86626662举报。 加班信息 2月10日至3月5日,成都至北京西开行L2次,开车时间1:30; 2月11日至3月5日,成都至北京西隔日开行L32次,开车时间12:30; 2月11日、13日、15日、16日、18日、20日、21日、23日,成都至北京西开行A278次,开车时间5:45; 2月14日、16日、18日、19日、21日、23日、24日、26日,成都至攀枝花开行L573次,开车时间L573; 2月10日至3月5日,成都至上海西开行L26次,开车时间23:59; 2月10日至3月5日,成都至上海西开行L38次,开车时间8:34; 2月10日至3月5日,成都至上海西开行A166次,开车时间19:51; 2月11日至22日,成都至深圳西开行L5次,开车时间12:48; 2月12日至3月6日,成都至广州开行L221次,开车时间6:22; 2月11日至3月5日,成都至广元开行L570次,开车时间13:36; 2月10日至3月5日,成都至广州东开行L225次,开车时间14: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