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人大代表勒索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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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06:4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讯一名人大代表遭歹徒绑架,并被勒索30万元,还被逼写下赔偿协议书。事隔两年后,犯罪嫌疑人赵长明、王新军落入法网。2月3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对这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逮捕决定。 2002年11月28日下午1时,人大代表刘某在车上被两名歹徒绑架。持刀的歹徒刘某认识,叫赵长明。赵要刘拿出30万元现金给两人,并威胁说自己携带的黑色牛仔包内是炸药。另
在这种情形下,刘某与两人经过讨价还价,被迫答应付给两人8万元。下午4时,两人押着刘某开车来到邵东,由刘某弟弟从车窗外递给刘8万元。两歹徒拿到现金后,又逼迫刘写下内容为“赔偿赵长明8万元”的协议书。 随后,两人在邵东火车站附近逃之夭夭。事后,赵长明分得5万元,另一名男子分得3万元。 警方经查证,赵长明的同伙名叫王新军。因两人一直潜逃在外,警方当年就将赵长明与王新军作为网上逃犯予以通缉。今年1月17日,邵东县警方在该县一茶楼将赵长明与王新军抓获。随后,两人被移交长沙市天心区警方。据两人向警方供述,所谓炸药与手枪都是恐吓刘某的,纯属子虚乌有。至于为何要绑架刘某,赵长明交代,他数年前与刘产生过经济纠纷,为了了结恩怨,他动起了歪念并付诸实施。(贺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