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辆“的士”被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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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09:1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吕浩记者李安定)当前正值春运高峰,出租汽车营运繁忙,生意兴隆。我市10461辆出租车绝大多数严格规范服务,乘客满意。但近日出现个别出租汽车拒载、不打表等违规行为。2月4日,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为整顿节日市场,规范服务,对陕AT2976等8辆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在全行业进行通报。同时以此提醒广大出租车驾驶员时刻牢记“乘客利益高于一切”。
依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并结合8辆车的违规事实,对8辆车的处罚分别为: 陕AT5039驾驶人惠某拒载,罚款500元;陕AT7668驾驶人孙某拒载,罚款500元;陕AT7385驾驶人郝某拒载,罚款500元;陕AT7734驾驶人薛某拒载,罚款500元;陕AT1364驾驶人蔡某拒载,罚款500元;陕AT9751驾驶人岳某拒载,罚款500元;陕AT4280驾驶人张某拒载,罚款500元;陕AT2976驾驶人尚某不使用计价器,罚款1000元; 在经济处罚的同时,责令当班驾驶员写出书面检查;停运整顿三天,对违规人员举办《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学习班,并在全行业通报批评。 节日期间,若有投诉,可随时拨打出租汽车服务监督电话029-886245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