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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表态:王直墓修得不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10:01 每日新报

  修墓未经民政部门同意墓地标准超出有关规定相关人员面临处分

  《现代快报》供本报专稿苏浙两教师砸王直墓事件连日来引起强烈反响,究竟王直墓如何建起,是否走了合法的程序?安徽省民政厅分管殡葬事务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修王直墓根本没有得到民政部门的同意,这样建墓,占地面积又大,还是台阶式,是不合法的!

  修葺一新的王直墓究竟合不合法?记者4日走访了负责地区殡葬管理的歙县民政局,该局的汪科长向记者表示,如果是在原有坟头上为自己的祖上修坟,不需要经过民政部门的批准,只要跟乡政府打声招呼就行了。“如果因为时间久远,祖坟如今已成个人的责任田,只要给对方一些补偿,双方协商好也可以。”汪科长还说,“但是如果外国人来中国修缮祖坟,一定要经过民政局的同意。”记者追问,歙县有没有过外国人来修祖坟的例子。汪科长摇摇头。

  记者随后向他讲述了日本人来歙县修缮王氏祖墓的情况,汪科长一脸茫然,连称:“是吗?是吗?这我真的不清楚。”记者追问:“就是说日本人来建王直墓没有通知民政部门?”“是啊,那当然。”汪科长表示,“像建王直墓这种事情,如果通知了我们,我们是要上报省民政厅的。”

  4日下午4点多,记者联系到安徽省民政厅分管殡葬事务的社会事务处,听闻记者是为王直墓而来,该处的张处长立即斩钉截铁地说:“我从网上知道了这个事情,这样建墓是绝对不允许的!”

  张处长告诉记者,安徽省城镇殡葬管理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歙县农村是属于土葬改革区,原先所有老坟和祖坟都不许留坟头,修建时不得大兴土木,不允许大规模改修。

  张处长表示,如果要重新修缮祖坟,只在原地上立个碑是可以的,如果碑的高度不超过0.8米可以自行建立。但是如果规模较大就一定要向当地民政部门报批。“王直墓修得不行!它根本没有得到民政部门的同意,我看过王直墓,占地面积又大,还是台阶式,这样建墓是不合法的!而且土地是国家的,承包责任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个人也无权私自改变土地的用途。这块地没有通过土地部门许可,拿了补偿款就私自转让给别人当祖坟,这也是很不规范的!”

  现在这“不合规范”的王直墓已成既定事实,那么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应该追究相关政府人员的责任呢?张处长表示,对于此事,省民政部门和土地部门肯定是要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罚的。

  记者随后去了王直墓现场丈量了坟墓尺寸,这座王氏祖坟大约占地60平方米左右,灰色水泥的坟包大约有2.5米高,坟包前的墓碑高约1.4米,完全超过了张处长所说的有关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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