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初一至初三加班可领至少3倍日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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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10: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记者刘羊旸、齐中熙)新春佳节将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初一至初三加班的人们将可领到至少3倍日工资,初四至初七加班则可获得至少2倍的日工资。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春节共有7天假期,初一至初三是法定休假日,仍然工作的人们就可以领到不低于3倍的日工资;初四至初七是倒休的公休日,可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