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赶快补办税务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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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10:2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从今年1月1日起,原市国税局代为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地方各税,全部开始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市地税局昨天提醒,个体户到地税部门补办税务登记的截止日期已经过了5天,还没到地税部门补办税务登记的个体户,要尽快到附近的地税税务所补办手续。 据市地税局统计,截止到1月31日,全市的49728户个体工商户已经及时到地税部门补
这位负责人介绍,个体工商户到地税部门补办税务登记的手续很简单。只要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资料,就可以当场办好税务登记。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