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始对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进行依法整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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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10:51 水母网 | ||||||||
本报济南2月5日讯 (记者高祥森) 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近日,省交通厅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整顿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30日对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进行依法整顿。 具体整顿的内容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机动车的驾驶培训须实行社会化,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员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必须与所办驾驶培训学校彻底脱钩,在驾校
据了解,整顿结束后,经验收合格的驾驶培训学校按规定公示后,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办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驾驶培训学校持证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办理许可手续。教练员符合规定且考试合格的,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教练员证》。验收合格、手续齐备的驾驶培训学校名单,由当地交通部门抄告公安部门。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