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华裔女法官凌德丽判同性恋有权结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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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11:16 中国新闻网 | ||||||||||
报道说,在一份长达62页的判决书中,凌德丽法官历数了纽约及美国历史上各种对于婚姻的禁令,从最初的禁止异族通婚,到现在的禁止同性结婚,都反映了法律在不同阶段的局限性。凌德丽在判决书中详细讲述了几位同性恋伴侣的曲折遭遇,称纽约州宪法要求任何人都享有平等的结婚权利。 凌德丽因为身为法官,因此拒绝对媒体就此事发表看法。另外,她对自己的决定给予了30天的暂缓执行期,以给身为被告的纽约市政府婚姻证书局局长维克特·罗伯利斯(VictorRobles)上诉的机会。 凌德丽在判决书中特别提到本案原告之一蔻蒂斯·伍伯瑞特(CurtisWoolbcenter)的父母的事例。伍伯瑞特的父母在38年前因为女方为白人,男方为非裔,因此遭到了当时德州法律的禁止。他们的婚姻受到百般阻挠。如今,伍伯瑞特的母亲凯伦·伍伯瑞特站出来为儿子说话。她认为,自己的儿子和他的同性恋伴侣丹尼尔·雷伊斯应当和上个世纪60年代的那一代人一样,享有结婚的权利。她说,结婚对人们很重要,结了婚,便可以得到法律的很多保护。 此次上诉的五对同性恋者中,有的已经在一起生活了3年,有的长达32年。他们当中有医生、杂志编辑、电脑工程师、时装设计者、餐馆招待以及城市规划者等等,有人并且收养了小孩,但因为婚姻得不到法律的承认,这些人在各自的生活中受尽了磨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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