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实行全面禁摩 对挂深圳牌摩托车进行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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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11:22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前日,宝安区政府新闻发言人透露,年内将在宝安中心城区全面禁摩(详见本报昨日A04版),实际上在深圳实行全面禁摩已呼之欲出。昨日从深圳市公安局有关方面传出的消息,一套详细的禁摩方案已由市禁摩办递交到市政府手中,摩托车车主最关心的补偿问题,可能会与车型、车价、使用年限三个方面有关,补偿措施已草拟出来,有待市政府最终定夺。
禁摩历程 特区内干道禁摩率达85% 对于深圳,禁摩早已不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禁摩前奏始于1995年,深圳开始限制摩托车上牌,而1997年则更进一步,禁止摩托车上牌。真正把禁摩列入日程,则是在2003年深圳“两会”。当时,纪志勇等11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禁止摩托车特区内上路的议案》。核心理由是,涉及摩托车的两抢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2003年10月30日到11月3日,深圳市公安局先后发布通告,在特区内部分道路禁摩,宝安龙岗两区国道、省道以外区域道路禁止异地摩托车行驶。2004年5月1日,市公安局再次发布公告,禁摩范围扩大,特区内干道禁摩率达到85%。 有关方案 补偿对象为深圳牌摩托车 据交警部门统计,截至2004年,深圳市尚有5万辆摩托车没到报废年限。在此前市法制局进行的相关调查表明,在接受调查的7000多人中,认为简单地“一刀切”取缔摩托车不现实的占54%。对于那些拥有摩托车的市民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如果摩托车没有到报废年限,政府是采取强制性限制措施,还是采取补偿办法? “随着公交、地铁等交通方式的发展,深圳限摩路段将进一步加大。”市公安局有关人士昨日透露,市禁摩办早已制定一套详细的禁摩方案递交到市政府,只是市政府至今尚未明确表态。对市民最关心的禁摩之后的补偿问题,该人士表示,“一套补偿方案已经浮出水面,政府很可能倾向于人性化的补偿。” “补偿前提是车辆要证件齐全、合法。”该人士称,这套补偿标准参照了武汉等先行城市的做法,对象为挂深圳牌的摩托车。“届时,政府将根据车型、车价、使用年限等三方面,补偿使用者一定的现金。”但补偿金尚未确定,可能是一两千元。他说,补偿方案目前已经递交给市政府,补偿金则由财政拨款。 禁摩战果 据交警部门有关数据统计,去年1-10月份,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事故总数的34.85%,与上年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以摩托车为作案工具和侵害对象的飞车抢夺和盗抢摩托车等案件总数,则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71%,与上年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 广东禁摩一览 1996年 珠海率先禁摩 1998年 广州、中山、佛山 先后禁摩 2002年后 从化、花都、番禺、 顺德禁摩 2003年10月30日起 深圳开始在特区内 部分道路禁摩 本报记者 朱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