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撤并300个乡镇 进一步减少财政供给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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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15:30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2月6日电 (记者张周来)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从2005年开始,广西将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计划撤并300个小乡镇,进一步减少财政供给人数。 据了解,2001年广西就对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了机构改革,使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的精简比例达到18%,各类财政拨款和靠各类规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供养的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精简了30%,乡镇事业单位数量由平均每个乡镇14.2个压缩到8.4个以内。
广西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农业特产税已全面取消,广西今年宣布28个国家扶持的贫困县全部取消农业税,其余县份农业税税率要降到2%以下,乡镇机构面临减员增效课题。 有关部门预计,按撤并300个小乡镇计算,就将上收乡镇行政编制3000名左右,上收乡镇事业编制4800名左右,两项合计可减少乡镇财政供养人员编制7800名左右。如果按照平均每月600元工资计算,裁撤的人员编制一年就可节约5600多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