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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全面“禁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2:21 新京报

  将对挂深圳牌照摩托车进行补偿

  本报讯 (南方都市报记者朱倩)日前,深圳宝安区政府新闻发言人透露,年内将在宝安中心城区全面禁摩。

  禁摩前奏始于1995年,深圳开始限制摩托车上牌,而1997年则更进一步,禁止摩托车
上牌。真正把禁摩列入日程,是在2003年的深圳“两会”上。当时,11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禁止摩托车特区内上路的议案》。核心理由是涉及摩托车的两抢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200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深圳市公安局先后发布通告,在特区内部分道路禁摩,宝安龙岗两区国道、省道以外区域道路禁止异地摩托车行驶。2004年5月1日,市公安局再次发布公告,禁摩范围扩大,特区内干道禁摩率达到85%.“随着公交、地铁等交通方式的发展,深圳限摩路段将进一步加大。”深圳市公安局有关人士透露,市禁摩办早已制定了一套详细的禁摩方案递交市政府。对市民最关心的禁摩之后的补偿问题,这位人士表示,一套补偿方案已经浮出水面,将对挂深圳牌的摩托车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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