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牌可有偿选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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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2:21 新京报 | ||||||||
广东公布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 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昨天公布,公开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草案规定,吉祥号机动车牌可有偿选号有偿使用,所得款项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一规定为全国首创。此外,它还规定,电动自行车可否上路,由各地地级以上市政府批准。
草案在交通事故处理上细化了上位法,明确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