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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和收养收费标准初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3:13 现代快报

  快报讯 (记者郑春平)江苏省物价局初步拟订了《江苏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代办证件费中,代办公证、代办律师鉴证、代办护照、代办认证服务收费标准均为100元/件。涉外收养综合服务费标准为1000元/件。综合服务费是提供文件、证件翻译,咨询服务,代办各种证照、公证、认证,预送养儿童近况检验服务,儿童证明材料等收取的费用。
根据《收养法》规定必须公告的,公告费另按实收取;各类证件照工本费和公证、律师鉴证收费应按已批准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若对上述收费发表看法,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发至江苏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E-mail:jsh-wm@sina.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邮编:2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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