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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主人仍是待解之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3:18 北京晨报

  庐山滥建别墅之风已十年别墅主人仍是待解之谜

  新华社“新华视点”播发了《江西:干部抢建私家别墅选址锁定庐山景区》稿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报1月18日、27日曾连续报道)。在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调查工作正在深入进行。

  庐山莲花洞景区内到底卖出了多少地?建了多少别墅?别墅的真正主人又是谁?这些问题又将如何处理?带着社会各界关注这一事件的几个焦点问题,1月29日至2月1日,记者再次来到庐山莲花洞森林公园探寻究竟。在建别墅“人去楼空”

  站在公园门口可以看到,因有关部门介入对违规别墅的调查,多数在建别墅已人去楼空,云雾深处的龙潭河与定慧寺方向,昔日喧嚣的工地已经变得宁静。

  离定慧寺不远的别墅群,多数土建工程已经完工。这片被山林环绕的近20亩的土地,已被平整出来,8栋别墅错落有致,公共基础设施齐备,处处可以看出规划开发的痕迹。其中紧挨山林的一栋别墅,将树木和竹林圈进了自家后院,院落面积至少3亩以上。别墅建筑用材精良,仅卫生间就达9个。

  谁是这个豪宅的主人?经多方询问,现任莲花林场场长刘小明仍没有准确地说清,他的回答是“可能是一个企业的职工”。然而,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块地已经易主,别墅主人另有其人。别墅主人“正在核实”

  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目前共非法转让土地71宗146.36亩,其中部分为林地。购地建房共118户,其中建成的有36户,在建的有21户,其余的尚未动工。

  江西省初步调查显示,原购地合同中涉及一些党政机关干部的直系亲属及部分外来人员、部分村民及林场职工。然而,究竟有多少党员干部涉及其中?直至目前,有关部门表示“正在进一步核实之中”。至于涉及的五六名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在当地部分群众中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土地买卖“自产自销”

  记者了解到,违规兴建别墅之风起于1994年,集中兴建以2002年至2004年为多。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土地,严格禁止买卖。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种受多重保护的“禁地”,在莲花林场居然被当成了“农业特产品”,可以“自产自销”。

  费尽周折,记者获得了一份业主提供的购地合同和一张缴款发票。两份加盖了“国营九江市莲花林场”大红公章的土地转让协议书明确规定:丈量后的土地属购地者永久性使用,所购土地范围内的毛竹、树木属购地者所有。林场将积极配合协助购地者办理土地使用证、建房证等手续。

  更为荒唐的是,卖地者莲花林场对购房者开具的缴款发票,竟然是1997年度的“江西省九江市农业特产品自产自销发票”,开具的时间为“2003年8月11日”。购货单位变成了“胡某”;品名是“土地青苗补偿费”;金额为“31200元”。监管部门“罚款而已”

  记者在获得的数份《城镇个人建造私有住宅申请表》中看到,与建房审批有关的土地、房产、建设等四个部门的审核意见均为“同意建房”且加盖了公章,但是签署意见时间、审批次序颠倒混乱。

  事实上,在风景区乱建房的现象并非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一些部门甚至多次“过问”。据有关人士介绍,土地、林业等部门就多次来查过,有的不下几十次,但后来都不了了之,有的也只是“罚点款而已”。而当地一位建房户反映,其实有些手续办起来并不难,只是觉得土管部门办证几千元的收费太贵,不愿去办而已。“新华视点”记者陈芳章武 曾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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