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庐山土地被违法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3:27 重庆晨报

  江西干部在庐山风景区抢建私家别墅,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调查工作正在深入进行。1月29日至2月1日,记者再次来到庐山莲花洞森林公园探寻究竟。

  豪华别墅占地五亩

  离定慧寺不远的别墅群,多数土建工程已经完工。这片被山林环绕的近20亩的土地,已被平整出来,8栋别墅错落有致,公共基础设施齐备,处处可以看出规划开发的痕迹。其中紧挨山林的一栋别墅,将树木和竹林圈进了自家后院,院落面积至少3亩以上。别墅建筑用材精良,仅卫生间就达9个。

  谁是这个占地至少5亩以上的豪宅院落主人?经多方询问,现任莲花林场场长刘小明仍没有准确地说清,他的回答是“可能是一个企业的职工”。然而,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块地已经易主,别墅主人另有其人。

  118户在风景区内建房

  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这批违规建筑位于庐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莲花洞省级森林公园规划区内,分布在莲花洞、定慧寺和龙门沟三个位置。目前共非法转让土地71宗146.36亩,其中部分为林地。购地建房共118户,其中建成的有36户,在建的有21户,其余的尚未动工。

  群众称涉及五六名干部

  江西省初步调查显示,原购地合同中涉及到一些党政机关干部的直系亲属及部分外来人员、部分村民及林场职工。然而,究竟有多少党员干部涉及其中,直至目前,有关部门表示“正在进一步核实之中”。至于涉及到的五六名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在当地部分群众中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土地买卖“自产自销”

  记者了解到,违规兴建别墅之风起于1994年,集中兴建以2002年至2004年为多。在近10年的时间内,有关职能部门、监管部门又是如何行政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尤其是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更是严格禁止买卖。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种受多重保护的“禁地”,在莲花林场居然被当成了“农业特产品”,可以“自产自销”。

  费尽周折,记者获得了一份业主提供的购地合同和一张缴款发票。两份加盖了“国营九江市莲花林场”大红公章的土地转让协议书明确规定:丈量后的土地属购地者永久性使用。

  审批次序颠倒混乱

  记者调查发现,多数业主仅凭一纸“土地转让合同”就开始大兴土木,也有的已经“手续完备”,规划、国土、城建等职能部门都已层层审批。

  记者在获得的数份《城镇个人建造私有住宅申请表》中看到,与建房审批有关的土地、房产、建设等四个部门的审核意见均为“同意建房”且加盖了公章,但是签署意见时间、审批次序颠倒混乱。据新华社6日电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