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蔡豪文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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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4:00 都市快报 | ||||||||
公安部3日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重大犯罪嫌疑人蔡豪文,昨日在沈阳开往哈尔滨的旅客列车上被执乘民警抓获。 挥霍了350万元公款,自2004年11月19日潜逃近三个月的蔡豪文终于落网。 据悉,北京铁路公安局局长助理张建祥已带队奔赴锦州,根据公安部的指示,到当地
27次出境挥霍350万公款 蔡豪文,男,朝鲜族,1962年1月16日出生,居住在吉林省延吉市新兴街华艳委六组。 2004年2月至11月,蔡豪文利用职务之便,在担任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期间,挪用公款350余万元,先后27次到境外“英皇娱乐中心”参与赌博,将公款作为赌资,挥霍一空,后来于2004年11月19日潜逃。 2月3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向全国公开通缉蔡豪文,奖励提供准确线索的公民人民币五万元。 有17次是带司机开车去的 去年12月14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委和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蔡豪文出境豪赌的事件。蔡豪文自1980年11月参加工作,事发前的职务是延边州副县级的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 自2004年1月至11月,蔡豪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累计挪用公款276.55万元,借用所辖5家运输企业75万元,先后27次赴境外某娱乐场所豪赌,并在300余天的时间内,将上述资金挥霍一空,其中有17次是带司机一起开车过去的。 听到风声畏罪潜逃 据了解,在蔡豪文去年11月17日出逃前就有群众举报他挪用公款参与赌博的行为,在纪检部门要找他谈话之前,蔡豪文就听到了风声畏罪潜逃。 11月19日,司法机关在全国通缉蔡豪文。12月14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委和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州纪委决定给予蔡豪文开除党籍处分;州监察局决定给予蔡豪文行政开除处分。 赌输的钱可能高达700万元 另据介绍,由于初步调查发现蔡豪文借了大量亲戚朋友的钱。如果加上这些钱,蔡豪文赌输的可能就不止是他挪用的350万元公款。他投在赌场上的钱可能高达70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调查 (新华社、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