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管理有望解除“禁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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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4:39 山西日报 | ||||||||
教育部正在起草的新的高校学生管理条例将不提“婚育”二字,不对“婚育”做任何规定。 “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者,勒令退学;新生入学时已怀孕并坚持生育者,取消录取资格;已婚者应晚育,在校期间不得怀孕、生育,不给生育指标。”这是目前大部分高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很多年龄不小的怀孕女研究生们要么做了人流手术,要么被勒令退学。
以上均据新华社电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