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张马乡信用社——放贷钱款收不回损失转嫁存款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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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4:55 山西新闻网 | ||||||||
8年前,万荣县高村乡农民王生林、尉长高和贾安鹏在乡宁县张马乡信用社存入共计12万元,为期一年的存款,到期后至今却分文提不出自己的存款。他们在此期间往返该信用社上百次,都以借款人无能力偿还为由,被打发回去。……虽然该信用社失去了自己的信誉,但对收入有限的农民王生林、尉长高和贾安鹏来说,蒙受的经济和精神上损失却是巨大的。 家在万荣县住何以到乡宁去存款?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1993年至1994年间,万荣县
1996年5月10日,薛杨生又以同样手法来到万荣县张李冯村贾安鹏家,劝其存款共计五万元,签订了2万元和3万元的两个存款合同;存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九厘零五;存款合同书同样盖有张马乡信用社和代办员薛杨生的印章。存款到期后,王、贾、高多次到张马乡信用社要求按存款合同提取存款,据王生林等人反映说,张马乡信用社以底票未转入账上为由,拒绝提起存款。后来又让他们去找承办人薛杨生要钱,薛杨生以存款人无能力偿还为由,所以不能如期归还他们的存款。 据司法部门调查了解,王生林、尉长高和贾安鹏存入张马乡信用社共计12万元的存款,在经代办员薛杨生之手,如数交给了该信用社。事实上,该信用社随后又先后放贷给了3个用资人,只是用资人一直未能偿还信用社。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说:信用社放贷钱款能否及时收回,造成亏损应当由信用社来承担,而不应把损失转嫁到存款人身上。 日前听王生林向记者介绍说,张马乡信用社目前已被乡宁县城关信用社所兼并,但有关部门否认了这种说法。对此,记者专门前往张马乡信用社所在地调查了解,该信用社门前的牌子已换成“乡宁县城关信用社柴家岭分社”。记者在此打听张马乡信用社的去向,了解的结果是,该信用社听说还在,按照所说的地方去找,这个信用社既无办公地点也找不到办事人员。张马乡信用社啥时摘的牌、为何要摘牌,其中真正的缘由就不得而知了。另外,令人不解的是,作为信用社岂能随意摘掉牌子,正常的业务往来该如何进行,存款人如何与信用社联系?上级部门难道允许他们这样做吗?本报记者叶佑平(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