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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别墅主人仍未见真面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5:28 深圳商报

  庐山别墅主人仍未见真面目

  据称涉及到“五六名相当级别的干部”

  【新华社南昌2月6日电】(记者陈芳章武曾曦)“干部庐山抢建私家别墅”事件在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调查工作正在深入进行。

  别墅主人仍是待解之谜

  站在公园门口可以看到,因有关部门介入对违规别墅的调查,多数在建别墅已人去楼空。

  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这批违规建筑位于庐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莲花洞省级森林公园规划区内,分布在莲花洞、定慧寺和龙门沟三个位置。目前共非法转让土地71宗146.36亩,其中部分为林地。购地建房共118户,其中建成的有36户,在建的有21户,其余的尚未动工。

  这些已建或未建的房屋业主究竟是谁?直至目前,有关部门表示“正在进一步核实之中”。至于涉及到的五六名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在当地部分群众中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现任莲花林场场长刘小明说,一栋别墅我们只知道一个人名,具体哪个单位,什么身份,搞不清楚。有些名字我是第一次听到。

  林场土地当“特产”卖

  记者在一份业主提供的购地合同和一张缴款发票上看到,加盖了“国营九江市莲花林场”大红公章的土地转让协议书明确规定:丈量后的土地属购地者永久性使用。林场将积极配合协助购地者办理土地使用证、建房证等手续。

  更为荒唐的是,莲花林场对购房者开具的缴款发票,竟然是1997年度的“江西省九江市农业特产品自产自销发票”。

  对于这样肆意的卖地行为,莲花林场原场长潘明银解释说:“不管是哪个头头给我打招呼,卖地我只认钱,只要价钱可以我就卖给他。”

  城建规划部门只管罚款

  即使是普通用地,正常的建房手续,也需要经规划、国土、城建多个部门的层层审批,更何况是在庐山风景区范围内建房。按规定,当地职能部门是没有这个审批权限的。

  记者调查发现,多数业主仅凭一纸“土地转让合同”就开始大兴土木,也有的“手续完备”,规划、国土、城建等职能部门都已层层审批。

  事实上,在风景区乱建房的现象并非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据潘明银介绍,土地、林业等部门就多次来查过,有的不下几十次,但后来都不了了之,有的也只是“罚点款而已”。

  作者:陈芳章武曾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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