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账要"丢"一条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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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6:13 时代商报 | ||||||||
要账要丢一条命辽阳市中院公开审理一起特大故意伤害案件 【本报讯】(何宏宇邸海波时代商报记者刘冬梅)仅仅因为有人到岳父家去要账,一名男子就召集了9个人对要账的人进行殴打,导致其中一人死亡。 近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特大故意伤害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1月1日15时许,被告人张国良得知有人到其岳父蔡某家要账,急忙召集“打手”准备“支援”岳父。 张国良找到崔恩刚(在逃)又让其帮忙找其他人,一会儿就召集了9个人。 张国良又开车到商店买了四根镐把,并准备了一把片刀。之后,将车牌照卸掉。这些人分乘四辆车向其岳父住处蔡家沟行驶。 在张国良岳父蔡某家门前,他们与前来要账的被害人黄海、黄涛、方喜军、宋纯良四人相遇,张国良下车后就挥刀砍黄海右手一刀。 黄涛见黄海被砍,从蔡家院内拿起一把铁锹冲到院门口,张国良持刀、崔恩刚、王炎、张辉、赵世海持镐把将黄涛打倒在门前的玉米地里。 方喜军和宋纯良见状急忙逃命,张国良等一群人先将方喜军追上,用片刀砍、镐把打,竟将镐把打折了。此时,他们见坡上还跑一个,便喊:“快追!”在山坡处将宋纯良活活打死。 经法医鉴定,宋纯良系因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黄海、方喜军的损伤程度为轻伤,黄涛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偏重)。 此案从早晨8时开始审理一直持续到下午5时30分才结束,当庭未作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