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过年钱 法院里排起长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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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6:32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金法宣记者谢璐摄影韩杰)昨(6)日一大早,金牛区法院内就排起长龙,经过一番排队等候,不少人从法官手中领到了一个存折。原来这些“领钱”的市民是在一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受害集资户。 案情回放 3000集资户被骗了
据该案承办法官郝静楠介绍,金牛法院于2001年12月13日对四川金山生资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刑事判决,判决认定金山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孙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50万元,并叛处孙某有期徒刑10年。 2002年4月10日,该刑事案件的追赃工作由金牛法院正式立案交付执行。金牛法院特别成立了金山公司财产追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金山公司赃款的追缴清理工作。郝静楠说,目前有证据可依和已经查明的涉案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受害集资户估计有3000多户,而赃款的追缴工作基本结束,共计追回赃款1181.82751万元。 法院出力集中发还千万赃款 刑事判决生效后,金牛法院立即对被告人金山公司用赃款购买的“金山生资大楼”内的部分房产予以查封。经过数次拍卖流标后,金山生资大楼终于在去年2月拍卖成功。 法官们根据追赃情况和对受害集资户集资情况的统计,制定了赃款发还受害人的分配方案。在银行的配合下,法院为在公告的登记截止日期前已经登记的集资户开立了相应的资金账户。 市民袁师傅1999年4月参加了集资,投入的21500元通通打了“水漂漂”。昨日上午,他凭着有效身份证件和集资凭证,经法官核对无误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6986元。拿着存折,袁师傅感叹地说:“虽然被坏人骗了,但只要能追回来就算不错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