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通缉犯 蔡豪文昨日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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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6:36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2月6日,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重大犯罪嫌疑人蔡豪文在北京开往哈尔滨的临时A189次旅客列车上被北京铁路执乘民警抓获,挥霍了350万公款,自2004年11月19日潜逃近三个月的蔡豪文终于落网。
记者获悉,北京铁路公安局局长助理张建祥已带队奔赴郑州,根据公安部的指示,到当地公安机关移交犯罪嫌疑人。 案情揭秘 通缉(2005年2月3日) 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 长方脸、中等身材的蔡豪文是朝鲜族,1962年1月16日出生,居住在吉林省延吉市新兴街华艳委六组。2004年2月至11月,蔡豪文利用职务之便,在担任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期间,挪用公款350余万元,先后27次到境外“英皇娱乐中心”参与赌博,将公款作为赌资,挥霍一空,后来于2004年11月19日潜逃。 2月3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向全国公开通缉蔡豪文。当时开出的奖励是对提供准确线索的公民奖人民币5万元。 豪赌(2004年1月至11月) 27次出境挥霍350万公款 去年12月14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委和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蔡豪文出境豪赌的事件。据了解,蔡豪文自1980年11月参加工作,在1983年10月入党,事发前的职务是延边州副县级的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 据称自从蔡豪文2004年1月份上任以来,经常开会、培训,对业务也很下力度,大事小事都会过问,整个交通运输管理处的面貌和以前相比有改观,工作人员认为他还是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和干实事的能力。 但是一般职工却不了解,自2004年1月至11月,蔡豪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累计挪用公款276.55万元,借用企业75万元,先后27次赴境外豪赌,并在300余天的时间内,将上述资金挥霍一空。在发布会中通报,2004年1月至11月,蔡豪文先后15次挪用本单位公款226万余元,挪用州内运输企业线路招投标抵押金50万元,借用所辖5家运输企业75万元,这期间,蔡豪文通过珲春某口岸分27次出境到朝鲜罗先市“英皇娱乐中心”用这笔资金作为赌资参与赌博,挥霍一空,其中有17次是带司机一起开车过去的。 潜逃 (2004年11月19日) 11月听到风声蔡豪文畏罪潜逃 据了解,在蔡豪文去年出逃前就有群众举报他挪用公款参与赌博的行为,所以在纪检部门要找他谈话之前,蔡豪文就听到了风声,于是畏罪潜逃。11月19日,延边州交通局通报了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开始在全国通缉蔡豪文。12月14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委和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州纪委决定给予蔡豪文开除党籍处分;州监察局决定给予蔡豪文行政开除处分。 另据介绍,由于初步调查发现蔡豪文借了大量亲戚朋友的钱。如果加上这些钱,蔡豪文赌输的可能就不止是他挪用的350万元公款。他投在赌场上的钱可能高达700万元。 另据媒体报道,蔡豪文所在的延边交通运输管理处行政上属于州交通局管理,可是财务上却归省里管理,这种双重的管理关系,恰恰使蔡豪文找到了挪用公款钻空子的机会。蔡豪文才能在短短11个月里,到朝鲜豪赌输掉350多万公款。而在蔡豪文畏罪潜逃之前,延边州交通局领导已经发现了蔡豪文多次到朝鲜赌博的事,局长找他谈话,但没有结果。据北青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