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电量加本地电量充足 春节期间居民可放心用电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8:17 新桂网 | ||||||||
新桂网-广西日报讯(记者陆苏泽)为了确保居民能过上一个明亮、温暖的春节,春节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地用电把保证城乡居民用电排在首位,对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不实施停电。因其它工业用电挤占城乡居民用电而造成春节期间出现城乡居民大面积拉闸限电或停电现象的市、县,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记者了解到,从广东外购的电量加上广西本地的电量能保证春节期间广西各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无忧。各市、县供电部门在确保春节期间城乡居民用电和党政机关、医疗单位、军警部门、监狱、机场、车站、码头用电的前提下,优先安排部分重点企业用电。其他企业用电要按照要求做好开、停计划。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企业要坚决停止供电。自治区电力供应协调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外购的电力由于是均衡负荷,而我区用电负荷存在峰谷差,因此,在低谷时段将有电力富余,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供电企业要组织工业企业在用电低谷期间(零时—8时),抓住时机利用低谷电力组织抢电生产。 为了确保电网安全,各市要严格执行供电计划指标,不准超计划用电。对违反调度纪律,长期或经常超负荷用电,严重扰乱用电秩序的,要对其采取限电或全部停止供电的措施。据悉,春节期间,自治区电力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将派出电力供应督察小组到各市、县检查执行情况。各市电力供应协调领导小组也要派出督察小组到本辖区各县检查。对因没有按要求安排用电指标或执行计划用电不到位,而造成春节期间出现城乡居民大面积拉闸限电或停电事件的市、县,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作者:陆苏泽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