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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十万元换来四年 恐吓翠微大厦罪犯被判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8:25 新华网

  福建两农民敲诈勒索想出新招,发电子邮件恐吓北京翠微大厦,以制造“人体炸弹”相威胁索要10万元。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徐明红有期徒刑四年、徐剑鹏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04年6月15日,30岁的徐明红和28岁的徐剑鹏在家门口的网吧一起商量决定,向大城市的商场发送恐吓邮件敲诈钱财。6月20日,徐剑鹏将第一封瞎编的邮件从网吧发出。邮件
的内容是恐吓商场在三天内向他的账户里存入10万元人民币,否则将在该商场爆炸“人体炸弹”。徐剑鹏把此邮件发给了全国六省市的9个大商场。但是由于网络原因,只有翠微大厦和河北一家商场收到了徐剑鹏的邮件。翠微大厦报警后,海淀警方通过网络技术侦查,把犯罪嫌疑人锁定在千里之外的福建安溪。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公安人员在他们的邮件发出4天后就将两人抓获归案。(赵中鹏范红萍)(责任编辑:林杉)(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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