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7个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8:3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周泽春报道:5日下午召开的全国先进检察院暨首届全国十佳检察院表彰电视电话会上传来喜讯,湖北省7个基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 这7个基层检察院分别是枣阳市、武汉市青山区、枝江市、潜江市、赤壁市、应城市和松滋市检察院。
此外,湖北省检察院、武汉市检察院、宜昌市检察院被授予“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工作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