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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年货别忘了要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9:13 千华网-鞍山日报

  据新华社太原2月6日电(记者刘砺平)律师建议,购买年货,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以便在个人权益受到伤害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山西新维宪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跃峰说,从法律层面来看,消费者权益受损有两种维权途径:其一是非诉讼渠道,通过与商家厂家协商来解决,或者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其二是通过诉讼途径,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打官司”。无论哪一种途径,都要求消费者出具必要
的证明和材料,所以,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非常重要。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就应该有维权意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索要发票、保险卡、质量证明、成分说明等材料,并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这些原始材料就可以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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