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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回音:47名农民工拿到工钱回家过年去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9:2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郑耀辉)2月1日,在辽宁省抚顺市工作的47名外地农民工苦盼近两个月后,终于拿到了他们的血汗钱。他们在拿到钞票的同时,口里不停地念叨着:“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工人日报……”

  自从本报《维权周刊》1月24日报道了在抚顺打工的47名农民工苦盼12.7万元血汗钱的事情后,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抚顺市劳动监察部门立即立案并进行调查,一方面耐
心地劝农民工不要做出过激行为,相信党,相信政府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多次分别与沈阳顺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华春药化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明确通知对方,农民工工资绝对不能拖欠,必须在春节之前归还,如不能百分之百结清的话也必须拿出可操作的还款计划和方案,逐步还清。

  1月28日,哈尔滨华春药化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企业职工没有开支的情况下,筹集8万元现金,由副总经理携款前来抚顺,在抚顺市劳动监察大队与沈阳顺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华春药化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的共同监督下,公开为农民工发放拖欠的工资。当农民工朱永增领到他的3138元工钱时,他手握厚厚的人民币向记者深深地鞠了一个躬,他眼含热泪对记者说:“我们终于可以回家过大年了。”

  抚顺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戚永安说:“虽然今天给农民工支付的是8万元,但这仅是总款项的60%,我们还将继续帮助农民工追要剩余的4.7万元工资款,一定要让我们的农民兄弟足额拿到他们的劳动报酬。”

  本报披露仲裁员违反回避制度会见当事人一案有结果

  哈尔滨中院决定撤销仲裁裁决

  本报讯(通讯员许振鹏记者郭强)因仲裁员违反回避制度,于仲裁前私自会见一方当事人,1月21日,哈尔滨一起涉及金额高达4600余万元的仲裁裁决被法院宣布无效,予以撤销。这起仲裁是迄今为止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标的额最大的一起仲裁案件,涉案双方是哈尔滨两家著名的民营企业———玛克威集团和金马集团(本报2004年3月27日曾以《如此仲裁,企业何堪?》为题报道此案)。

  2002年2月,因一起工程款纠纷,哈尔滨金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玛克威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对簿公堂。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这起经济纠纷交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裁决。2003年10月13日,哈仲裁委下达了裁决书。在裁决中,中标额为4760万元的工程,经“核算”后,工程总造价涨至8640多万元。扣除玛克威公司已支付的工程款外,玛克威公司被裁定继续向金马集团支付工程款4608万元。

  对这个仲裁结果,玛克威公司不服,于2003年10月30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仲裁庭组成不合法、仲裁员违反回避规定、仲裁存在程序违法等为由请求撤销仲裁。2005年1月21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作为审理本案的首席仲裁员在对本案仲裁前私自会见案件的当事人即金马公司的有关人员,其应当回避而未回避,即对本案做出仲裁,违反了仲裁法的有关规定。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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